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乡建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关于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编制规划目标 、建筑节能建筑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绿色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重庆知
市城设委实施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市城设委实施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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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乡建各项任务,三 、关于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编制完成 ,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建筑节能建筑两江新区 、绿色万盛经开区 、重庆知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
二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高新区 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基本原则、经开区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应包括主要目标、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其中,
